看到那天蘋果的頭版
真的嚇一跳 怎麼會有家長吵架拿小孩當籌碼

每個新聞媒體都把矛頭指向父親
沒錯他 父親 應該判跟小女孩一樣

直接把他丟到滾燙的水鍋裡面去
不要太久 小孩要是被放進去一分鐘
他就5倍時間就好了

小孩何辜呀
為什麼吵架 母親要跟一個喝醉的人說
有種你就把小孩丟到那個鍋裡去啊  父親抱起小孩就丟入鍋裡。
喝醉的人要是有判斷能力  就不用酒測 不會倡導酒後不開車了
這根本是一對有問題的父母親

還有報紙在說他有母愛 不管滾燙的水
最好是有母愛還會拿小孩出氣

夫妻間爭吵 不管怎麼樣 都不應該 扯到小孩子身上。
這麼小的小孩 他是很弱勢的

應該訂法 家暴對象要是年紀愈小的 罰則應該要更加嚴重
最好是直接死刑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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